一、商标侵权判断
1、商标注册情况:如果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欧派”在相关商品或服务类别上注册了商标,且仍处于有效期内,那么苏欧木业有限公司未经授权使用“欧派”标识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就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2、商标近似度:若苏欧木业使用的“欧派”标识与欧派家居的注册商标在字体、读音、含义等方面高度近似,也可能导致侵权。
3、商品类似程度:即使苏欧木业经营的商品与欧派家居的主要产品不完全相同,但如果属于类似商品,如都属于家具、建材等相关领域,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也可能构成侵权。
二、其他侵权形式
1、企业名称侵权:除了商标,如果苏欧木业在企业名称中擅自使用“欧派”字号,且足以使公众误认为其与欧派家居存在特定关联关系,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企业名称侵权。
2、虚假宣传侵权:苏欧木业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如果故意误导消费者,使其误以为与欧派家居有合作关系等虚假信息,可能构成虚假宣传侵权。
苏欧木业有限公司使用“欧派”是否侵权,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若构成侵权,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若不侵权,也应避免过度模仿他人知名品牌,以免引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