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仗和对偶在汉语文学中都是重要的语言艺术形式,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具体区别及相关举例如下:
1、概念不同
对仗:是古典诗歌格律的表现手法之一,它是把同类或对立概念的词语放在相对应的位置上使之出现相互映衬的状态,使语句更具韵味,增加词语表现力,对仗主要包括词语的互为对仗和句式的互为对仗两个方面,要求严格,不仅要求字数相等,还要求词性相同、结构相同、平仄相对等。
对偶:是用字数相等、结构相同、意义对称的一对短语或句子来表达两个相对应、相近或的意思的修辞方式,对偶更强调意义上的对称和呼应,形式上相对较为宽泛,只要大致对称,能够形成对应关系即可。

2、应用范围不同
对仗:主要应用于诗词、楹联等文学作品中,尤其是古代诗歌中的近体诗(律诗、绝句等),对仗是其重要的格律要求之一。
对偶:应用范围更为广泛,除了诗词、楹联外,还常见于散文、戏曲、小说等各类文学作品中,以及日常的语言表达中也时常会用到,如“天造地设”“鬼使神差”“你追我赶”等。
3、举例不同
对仗:杜甫《登高》中“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上下两句都是七个字,数量词“无边”与“不尽”相对,名词“落木”与“长江”相对,动词“萧萧下”与“滚滚来”相对,且平仄相反,对仗非常工整;王维《山居秋暝》中“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明月”与“清泉”、“松间”与“石上”、“照”与“流”分别相对,词性和平仄也都符合对仗的要求。
对偶:成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上下两句字数相等,结构相似,意义相对,通过形象的对比,表达了对待敌人和对待人民截然不同的态度。
对仗和对偶虽然都讲究对仗工整,但在具体要求、应用范围和表现形式上存在差异,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欣赏文学作品,同时也能在语言运用中更加准确地把握和运用这两种修辞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