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与作的区别和用法,以及它们与国家语委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区别及用法
1、语义侧重点:
做:通常侧重于表示具体的动作或行为,强调动作的执行过程。“做事”、“做人”、“做功课”等,这些词语都强调了具体的行动或任务。
作:则更多用于表示抽象的行为,如创作、制作、伪造等。“作坊”、“作曲”、“作假”等,这些词语都涉及到某种创造性的活动或虚假的行为。

2、词语搭配:
做:在日常生活用语中,与“做”搭配的词语较多,如“做工”、“作文”、“做饭”等,这些词语都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
作:在书面语或正式场合中,与“作”搭配的词语往往具有更强的抽象性或专业性,如“作坊”、“作曲”、“作伪证”等。
3、语法功能:
- 在一些语境中,“做”和“作”可以互换使用,但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可以。“做”更常用于口语和非正式场合,而“作”则更多用于书面语和正式场合。
-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词语只能与其中一个词搭配使用,如“作家”(不能写成“做家”)、“作坊”(不能写成“做坊”)等。
与国家语委的关系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家语委)是中国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主管机构,在汉字的使用和规范方面,国家语委负责制定和推广汉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用法,关于“做”和“作”的区别和用法,实际上也是由国家语委根据汉字的演变和使用规律来界定的。
“做”和“作”虽然在很多情况下可以互换使用,但在语义、用法和搭配上还是存在明显的区别的,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更准确地使用汉字表达意思,作为汉字使用者和学习者,我们应该遵守汉字的使用规范和标准,以促进汉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