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能作用:
定语(Attribute)
修饰限定名词:定语的主要作用是对名词或代词起修饰、限定作用,在句子“The tall building stands there.”(那座高楼耸立在那里)中,“tall”是形容词作定语,修饰“building”,说明了大楼的特征,让人对大楼有更明确的认识。
使名词意义更具体:它能够帮助读者或听者更准确地理解名词所指的具体内容,a red flower”(一朵红色的花),“red”这个形容词作为定语,将花的颜色这一特征明确地表达出来,使得所指的“flower”更加具体可感。

状语(Adverbial):
修饰动词、形容词、副词或整个句子:状语是用来修饰动词、形容词、副词或整个句子的成分,例如在句子“He runs fast.”(他跑得快)中,“fast”是副词作状语,用来修饰动词“runs”,描述了“他”跑步的速度;在句子“She is extremely beautiful.”(她极其漂亮)中,“extremely”是副词作状语,用来修饰形容词 “beautiful”,强调了她漂亮的程度;而在句子“Due to the heavy rain, we stayed at home.”(由于下大雨,我们待在家里)中,介词短语“Due to the heavy rain”作状语,修饰整个句子,说明了“待在家里”的原因是下雨。
提供附加信息:状语可以提供关于动作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目的、条件、方式等附加信息,使句子的意思更加完整和丰富,We went to the park yesterday.”(我们昨天去了公园),“yesterday”是时间状语,表明了去公园的具体时间。
2、位置分布:
定语:一般放在被修饰的名词之前,如“a big apple”(一个大苹果),但如果定语是由短语构成,则通常放在被修饰的名词之后,如“The man with a beard”(留着胡子的男人)。
状语:位置相对较为灵活,可置于句首、句中或句尾,例如时间状语“yesterday”,可以说成“Yesterday, I went to school.”(昨天,我去上学了。),也可以说成“I went to school yesterday.”,不同的状语类型其常见位置也有不同的特点,比如目的状语多位于句末,而方式状语则多位于动词后面等。
英语中的定语和状语在功能和位置上各有特点,掌握这些区别对于提高英语语言理解和表达的准确性至关重要。